关于明确快递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5年第5号
现将快递服务等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快递企业提供快递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收派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快递企业,是指在境内从事快递业务经营并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 ,上述企业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分支机构,以及上述企业或者上述分支机构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快递末端网点 。快递末端网点,是指提供快递末端服务的经营网点。
本公告所称快递服务 ,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快件的收寄 、分拣、运输、投递服务的业务活动,不包括快递企业仅提供运输服务的业务活动。快递末端服务是指上述收寄 、投递服务 。快件,是指快递企业递送的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收寄服务 ,是指快递企业接受寄件人委托,完成快件下单 、验视、包装、封装等服务的业务活动。分拣服务,是指快递企业对快件进行归类 、封发的业务活动 。投递服务 ,是指快递企业将快件按约定方式投交到约定的地址或收件人的业务活动。
二、具有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以下简称网络货运)经营资质的纳税人,从事网络货运经营,自行采购并交付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天然气 、电力、氢能、二甲醚、甲醇以及其他各类车辆燃料(能源)和支付的道路 、桥、闸通行费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成品油、天然气 、电力、氢能、二甲醚 、甲醇以及其他各类车辆燃料(能源)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从事网络货运经营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
(二)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 。
本公告所称网络货运经营,是指纳税人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 ,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不包括为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提供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等服务的行为。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网络货运经营者委托,实际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者。
三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 ,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已处理的事项不再调整 。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5年8月11日
配资炒股安全平台查询:股票十杠杆正规平台-财政部、税务总局调整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
买股票多少钱可以开户:免费配资炒股入配资平台-恢复征收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 有何深意?
哪个股票交易好:股票开户哪里开好-两部门:8月8日起对新发行的国债等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股票可以加多少倍杠杆:配资老牌炒股配资门户-【风口研报】人形机器人迎密集催化 商业化落地未来可期
线上股票配资门户:炒股配资股票-首次!空军将向公众静态展示歼-20
股票开户去哪里开户好:炒股怎么选股票-财政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采取相关措施
十大配资公司平台—提供十大正规炒股配资平台|在线配资查询服务!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
界面新闻记者|江怡曼3月21日,界面新闻了解到,保险资金长期改革试点项目正在推进。截至3月初,首批试点项目已...
4月11日,2025年中国无人机竞速联赛新闻发布会在新昌正式召开。国际航空运动联合会副主席、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主任、中...
3月24日,香雪制药(300147.SZ)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香雪...
记者辛圆据交通运输部网站周三发布消息,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202...
4月11日,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更名上市仪式在上交所举行。至上午开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